《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

来源: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发布时间:2013-04-07浏览次数:1533

一、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和手续

(一)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也是要求入党的同志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作“发展对象”。

(二)入党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根据党章第五、六、七条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入党需要履行的主要手续是:要求入党的人自愿提出申请,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经过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和审查批准,举行入党宣誓;经过预备期的考察,为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1.个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另外,为了使党组织能尽快地全面了解自己,申请人也可以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受过的奖励和处分情况写在入党申请书上,或者单独写成材料交给党组织。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入党积极分子是如何确定的?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经过认真考察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2)申请入党的同志如何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要积极向党组织表达愿望;

二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

三要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四要认真接受党组织的集中培训;

五要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

(3)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申请入党的同志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有利于党组织增加对自己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使自己更快地进步。汇报内容一般可分为学习、思想和工作三个方面。汇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无论书面汇报还是口头汇报,都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要敢于说出自己的缺点,不要担心把真实思想亮出来会影响党组织对自己的看法。

(4)申请入党的同志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是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优秀品质的极好机会。申请入党的同志参加党的哪些活动,要由党组织决定。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按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这些活动,从中接受教育。同时,要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5)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进行集中培训,既是对他们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考察,也为发展对象提供了一次系统学习提高的机会。在集中培训中,不仅要使发展对象懂得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而且要使他们知道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怎样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从而使发展对象真正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申请入党的同志要经得起长期考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凡是申请入党的同志,都应有接受党组织长期考验的思想准备,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自己的决心和信念。申请入党的同志,还要能够经受住关键时刻的考验,这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境界。

3.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到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② 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③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① 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
意见。

② 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③ 共青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④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
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作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重大政治斗争是指“文化大革命”、 1989 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和与“法轮功”组织及活动的斗争。直系亲属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伯叔姑舅姨。政治审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或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3)预备党员的接收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部应当做好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第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第二,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第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第四,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第五,组织委员谈话和上级党委审批;

第六,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对申请人入党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本人 。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可通过听取预备党员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情况,对于成绩和优点,要及时给以鼓励;对缺点和问题,要及时给予批评和解决,以使预备党员能够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健康成长。要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章规定:预备党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负责将其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教育考察材料、本人自传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高校师生入党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n   第一阶段:普通师生~入党积极分子

n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n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预备党员

n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第一阶段(第一、二阶段至少为期一年)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党小组):教育培养考察,指定联系人

3、团支部、学院团委推优:申请人是团员的,须经团组织推荐

4、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5、党支部:根据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第二阶段(第一、二阶段至少为期一年) 

1、  党支部(党小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名单并公示

2、  党支部(党小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3、  党支部(党小组):讨论推荐发展对象

4、  党支部:广泛征求意见(团员推优等)

5、  基层党委:审核确定发展对象并公示

6、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入党材料,发放《入党志愿书》

第三阶段

1、  党支部、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2、  党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3、  党支部:上报审批

4、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预备党员名单组织新党员宣誓

5、  基层党委(党总支):讨论审批预备党员

6、  基层党委(党总支):指定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第四阶段

1、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培养教育

2、预备党员转正: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3、党支部:提出讨论意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4、党支部:向基层党委(党总支)上报材料

5、基层党委:讨论审批(党龄从预备党员转正之日计算)